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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新标利于纺企生产
我国旧棉花标准是在建国初期制定的棉花实物标准。1972年5月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了《棉花(细绒棉)国家标准(GB 1103-1972)施行草案,制定了7级棉花品级实物标准在全国试行。这对促进棉花品种改良,合理使用原棉,提高棉纺织产品质量,便利贸易结算起到重要的作用。1998年后,随着我国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棉花标准越来越重要,专家们一致赞成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7月2日批准发布了《棉花 细绒棉》国家标准(GB 1103-1999)。
我国加入WTO后,纺织工业得到快速发展,纺织品出口逐年增加,拉动了我国出口商品贸易顺差。为了促进棉纺织产品在质量、标准、检验、管理等领域与国际接轨,仪器化公证检验势在必行。为保证我国棉花仪器化检验改革顺利进行,国务院批准了《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由专业纤检机构对棉花加工企业的大包型棉花逐包实行仪器化公证检验,并明确提出“要抓紧研制中国棉花色特征图(后改颜色级图),制定仪器化检验棉花质量标准,从2004棉花年度开始在改革试点中试用和验证,在试用和进一步扩大验证试验的基础上加以完善,发布实施”。
据此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在试用中暴露出与GB 1103-1999标准不衔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HVI检验的棉花色特征级(后改颜色级)与现行感官检验的棉花品级不一致,HVI检验的上半部平均长度与现行感官检验手扯长度不一致,从而造成棉花质量评定指标体系的不统一,给棉花市场交易、贸易结价带来一定困难。
改变目前主要依靠检验人员感官检验的传统检验方式,采用HVI快速检验棉花质量是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改革棉花品级指标、推行颜色级是其中的重点和难点。按照2010年度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抓紧出台全面采用仪器化质量指标体系的国家棉花质量标准,尽快推出棉花颜色分级检验,是今后棉花质检体制改革推行的一项重要内容。几年来,中国纤维检验局通过研制完善中国棉花颜色图和颜色级实物标准,在棉花收购、加工、检验、纺织应用各环节反复验证,具备了推行的基本条件。
为了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中国纤维检验局、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棉麻局、中国棉花协会、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等各相关部门,共同建议加快GB1103标准修订进程,2012年发布新标准,2013棉花年度(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新旧棉花标准主要区别在于,旧标准主要是感官检验,棉花品级是根据成熟程度、色泽特征、轧工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可以作为贸易结价依据,不能用于纺织企业生产质量依据;新标准是仪器测试,品质是根据棉花颜色级、轧工质量、长度、长度整齐度指数、断裂比强度、马克隆值等多项指标一同作为贸易结价依据,其中棉花主体长度、长度整齐度指数、断裂比强度、马克隆值物理指标是纺织企业主要配棉指标,可以直接用于纺织企业生产中去。
棉花新旧标准存在很大差异,两者之间没有对应关系。新标准符合流通实际需要,强化内在质量评价,推动检验体制改革。但目前还要继续研究解决品级指标向颜色级指标过渡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满足棉花质量检验体制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改革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