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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加炸鸡,新媒体营销套餐

时间:2014-3-6    来源:钛媒体

  “典型人物,典型性格”。光性格典型还是不够,文学作品、影视剧的灵魂人物和产品品牌一样,应以所谓符号学来隽刻记忆的烙印。烙印法从孔子那会就有了,譬如儒家经典里处处有“君子”这一称谓来塑造人格。对于影视剧同样适用。诸如:佐罗的Z字、神奇4侠的4字、爱吃叫化鸡的洪七公、总说“师傅被妖怪抓走了”的沙和尚,乃至灰太狼每集结束那一句:“我一定会回来的!”星星里千颂伊初雪就想起啤酒+炸鸡,这是一个显性的符号。还有一个隐形的,教授的年龄是404岁,正如错误404一样不可见。
  
  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符号系统很容易,但是能不能成为人心里的烙印就难了。从符号到烙印,除了要素“甲”所说的“旧识性”(错误404),还有“模仿性”(啤酒炸鸡)。“旧识性”再譬如特斯拉,中控那块巨型触控屏,有巨屏手机、巨屏电视、记住一个巨屏汽车显然不是很困难。“模仿性”即小孩子每天和小伙伴分手可以模仿灰太狼说说“我一定会回来的”,看星星吃一顿啤酒炸鸡也花不了几个钱。产品的“烙印”拥有生活中可以模仿的环境,模仿成本又很低,自然就更容易渗透生活,增强记忆。这就是那块会“不胫而走”的大圆石。
  
  丁、霸占:“叫兽”
  
  甲、乙、丙是“产品”层面的功夫,在营销传播层面,符号学同样可以落地。恪守老+新的心理反射逻辑。星星里“叫兽”是一个既有的用来调侃的网络名词,星星里都敏俊是职业教授,顺理成章的霸占了“叫兽”这个词儿。
  
  1936年9月,中国第一家普通酒厂张裕提交了一份商标注册申请,次年6月审核过,此后半个多世纪,是是非非没有定论。这个商标即是“解百纳”。了解红酒的都知道解百纳的发音接近法语Cabernet,这是酿制红酒的重要普通品种。张裕的案例,当今的商标法已经不大可能再出现这种空子,但是在一个时间点内,霸占一个拥有“旧识性”但没有明确指向性的关键词还是可能的。
  
  戊、下套:都敏俊救我
  
  星星用的媒介是老套路,每天在微博上刷话题,最经典的话题莫过于: “都敏俊救我”,这5个字如品牌的广告语(slogan)一般精炼,甚至可以取代星星作为剧名。“都敏俊救我”在微博上泛滥,不明白的人会一头雾水,明白的人会触发神经。诚如白骨精呼喊救命一样吸引着唐僧和八戒的注意力。

  不管是广告也好,公关也罢,营销也可,首先要吸引注意,随之而来的是好奇、探索、行动。即“道若极三境”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买回家里。但是尽量要避免标题党的嫌疑,更要契合内容,还要有为了策略隐匿品牌名的狠劲。
  
  己、放毒:一线明星微博
  
  光是自己在微博上喊话还不够,星星同样应用了“证言”式的老一套营销方法。
  
  赵薇、高圆圆等明星力挺星星。我们对明星微博上给化妆品做营销已经司空见惯,对口腔专家推荐牙膏也不以为然,但是明星亲证+专家推荐(明星都是影视主面的专家罢)两个逻辑一叠加:,明星力挺和自己没关系的影视作品,这对粉丝的影响就太大了。当别人都说好的东西你说不好,脑子不是有病吗?至少也要调查取证之后才有发言权吧,一调查就掉里去了。
  
  其实原因很简单:推荐影视剧粉丝的“认购”成本很低, 甚至低到零。影视剧的营销比起产品来要简单,前者是以单位时间为节点,后者是以品类需求为依归。所以,星星的“营销套餐“谁都可以复制,但是会不会变味,就要看厨(ying)子(xiao)的功(chuang)夫(yi)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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