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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二:走出去的风险管理与当地运营(对话实录)

孙淮滨:他们了解当地的各种民情,包括各种各样的环境因素,他们是避免对外投资风险很重要的一个人文的条件。

曾总您是来自于溢达集团,这是我们香港的一个企业,但是他的国际化程度很高,他也是一条龙,从棉花的种植、中间纺织、印染一直到成衣的制造,而且销售网络也是非常国际化。我看你的介绍上,你也曾经做过国际化的业务,所以你对“走出去”,或者对海外投资可能会遇到各种风险,你会有亲身的体会,能不能给我们做一些具体的介绍。

曾菘:溢达成立了30多年了,目前在斯里兰卡、越南、马来西亚都有我们的生产基地。有几点非常重要。

第一,先要去预见这个风险。不能是天女散花,你要想清楚,不能去到了以后才发现这个风险,因为每个国家在去之前,你要了解从能源上面会不会有一些稀缺,还有人才方面,我们去之前要做好一些相应的预案。

第二,真正要深入地融入他们。

当初很多的纺织企业为什么在海外建厂,大部分是因为有配额的原因,但是之后又撤出了这个地方,我们作为中国的企业不能却掠夺资源,我觉得做一个企业到那个地方去投资的时候,一定要给当地的,不但是政府,更重要是你的员工,让他们觉得这是一个长期的发展。只有这样子的情况下,他才能跟你一起面对这么多的困难。

对我们来讲不仅仅是本土化,让本土的管理者觉得,他是属于集团的一部分,像我们企业一样,我们每年会让世界各地的员工,不仅仅是管理层,包括一些基层的员工,包括有些工人,每年都会选一些代表从各个国家回到总部,回到广东的生产基地,让他们看到这个企业,为什么这么去做,让他们对这个企业有一个亲身的感受,让他们知道在工作的企业是很不错的。

真正解决本地风险问题的时候,往往是本地的同事。我记得当时,因为一些政治的原因,他们突然取消了对于孟加拉国所有劳工的签证,怀疑他们跟恐怖袭击是有关系。在这个时候,我们因为已经有100多个工人来这边上班了,我们同事跟当地政府去谈,因为拿出来我们这么多年所谓我们的经历,所做的事情,之后我们能拿到特殊的批文,而且全是女性,给到我们去继续做,要把他们融入到整个集团当中。

第三,真正要去关怀员工,尤其是一个制造企业。

大家之前都有提到,很多的罢工,无论是非法罢工,还是合法罢工,都会经常见得到,其实我们在国外这么多地方投资,也有很多的地方,包括斯里兰卡、越南,很多劳工的问题,包括工会比较活跃,在斯里兰卡我们是要同时面对三个不同的工会,去做不同的工作。在越南基本上我们在的园区,每年起码有两三次的罢工,而且一罢工就是整个园区去罢工。

所以这个经验告诉我们一点,你要真正意义上去关怀员工。为什么这些劳动者他会去罢工?是因为他们的利益要通过罢工才能取得,有的企业怎么解决的,给他增加工资,加点补贴,但是我们就不这样做,我们要跟员工建立信任的关系,我们会关怀他们,定期组织一些对话,包括会通过其他的一些渠道,包括一些本地的劳工团体交流,更好地了解他们,只有这样了以后,他才知道这个企业是真正地关心我们,他就不会罢工了,其实大家首先要考虑到之前预判会有什么样的问题。

孙淮滨:曾总讲得条理非常清楚,首先要有预见性,你进入一个国家他可能会发生哪种风险。还有本地化管理,因为融入本地化的话,他容易把很多事情都搞定,采取什么样的策略,他也会适应当地的一些情况,当然还有人文关怀,使我们国外的员工能够得到协他们应该有的一些待遇,得到一种尊重,这样他们就会安心为你的企业效劳,我想这些都是我们控制风险非常有效的方法。

江南化纤也是“走出去”,尤其是把资源再利用的这么一个领域“走出去”的企业,你们在“走出去”的过程当中,有没有刚才所说的风险的这种预见和采取哪些策略来控制风险,在这些方面有哪些具体做法?

陆永富:大家下午好,我们主要是做再生化纤,我们产品80%是靠美国的,一个集装箱将近4000美金。这几年主要是什么?运输成本,我们来来去去过程当中,从资源来讲是很适合我们,我们市场在那里,人员也在那里,要规范自己的行为,要让律师帮着我们一起,我们现在还是在一个起步的过程,其他的就没有了。

孙淮滨:说到律师的参与,我们今天也请到了丁恒,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我看你介绍当中,你参与了很多很多方面涉外的一些官司,一些纠纷。我想在这方面有很丰富的经验,不管是贸易领域,还是投资领域。

我们的行业经常在国外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和纠纷,他们特别希望能够得到一些法律上的援助,在你的从业过程当中,有没有跟我们纺织企业打交道的,发挥你们专业作用的,给我们介绍案例,如何去避免法律风险。

丁恒:在各位企业家面前,感到非常诚惶诚恐。我作为一个从事法律职业的专业人员,仅是从法律这方面讲一下看法,我有八九年左右的工作经验。特别是最近几年以来,我们不断地有中国企业“走出去”,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也有失败的,也有成功的。

从这些经验角度来讲,我就讲一点我自己的感想,或者举失败的例子。我们中国企业“走出去”,现在已经初步成为了规模,但是我感觉跟外国的公司来华相比,我们对法律的重视和适应,对目标国法律的这种框架体系事先的重视或者了解程度,明显的与跨国公司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

我们接触了好几个“走出去”的企业,他们在决定投资那一瞬间,更多的或者说90%以上,主要是在考虑一些商业性的条款,我不是说商业性不重要,商业性是很重要的,而且是起决定因素的,但是往往这个时候就会忽视掉一些法律方面的风险。

比如说我们在并购初期的时候,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国际上通常有惯例的,要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的调查。

刚才陆总说,他们公司在做美国投资的时候,做了很多调查,但是往往有很多企业并没有特别重视这一块。

首先是谈价格,你应该多低的价格卖给我。类似这样的谈判,但是按照一般的跨国公司投资的时候,首先可能会初步谈一个意向类型的价格,但是他们会做一个环境项目的调查,在这个调查结果结束以后,根据反馈的问题,最终做决定,以这个问题来去谈价格,甚至去压价格。

我们可能在这个过程中,国内公司还不是特别适应这样一个跨国交易通常的一些规则,也有失败的例子。比如说对公司的土地制度不是特别了解,一开始没有做详细的地质调查,一旦你外资进入以后,公司就不能够拥有土地了,你只能去租土地。类似这样失败的例子。

国内企业看中的就是,首先有一个长期的土地去经营我的项目,他们国内企业是可以有土地权的,但是一旦进入是只有30年的土地权,对于我们经营有很大的影响。像类似这样的问题,可能在进入那一瞬间就要去了解,才能够达到曾总所说的我们可预见的一些法律风险。

另外一个,已经投进去以后,在当地的运营化过程当中,我们感觉到中国企业有很多是中国性的思维,虽然我们现在国家法律制度不断地完善,我们企业的法律风险意识不断地提高,但是习惯性的造成我们在当地运营的时候,感觉到守法运营不是特别重要的事情,因此造成类似于丑闻的事情

发生,当然不一定是纺织类的企业。

比如美国的法律制度很完善,对性别歧视,对劳动方面的制度规定的非常之严格。国内企业在招工的时候,明确告诉你,我只招男的,但是在欧洲一些发达国家这样说的话,把可以把公司告上去,这样对公司的名誉是一个损失,利益也是损失。

东盟国家并不是说他们法律制度不完善,劳工制度就不完善,这个想法是国内企业通常会遇到,反正东南亚是我们的哥们,他们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如我们中国,一些制度就不那么完善,其实不能这么误解。比如说印度尼西亚他们的制度是很完善的。所以类似这样的守法经营,对于我们“走出去”的企业也是要树立这样一个的法律的意识,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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